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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审理首例状告洋人侵害名誉权案

1998-06-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周某于1993年毕业分配到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尔后调任宝洁(中国)有限公司(P&G在华独资企业)并升任市场部任品牌经理。据周诉称,自今年2月开始“宝洁”市场部经理欧瑞冰(译音,美国籍)女士对其实施一系列精神虐待,3月5日又对其无端指责,因此周向她提出辞职。在办理辞职过程中,欧将其作为被开除的员工处理,在未经其本人同意及在场的情况下擅自打开他的文件柜;进入他使用的电脑个人库,致使一些个人资料暴露,严重侵害了他的隐私权。因而将老外及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及直接损失40万元。6月3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我国首宗中国公民状告外国公民侵犯名誉、隐私权案开始进行开庭审理。

周某在谈到为什么要打这场官司时说:外资企业的外方管理人员对中国员工的歧视现象大量存在,他想通过这场官司向人们说明,在外资企业工作的中国人的人格尊严必须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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